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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立及沿革


創立及沿革

  • 照片說明文字因為歷史的共業,自民國38年政府播遷來台,施行徵兵制度之後,服兵役即為本國身心健康男性,應盡的義務與權利,亦是每一位全身而退者的驕傲;由於過往傳統根深蒂固不良的軍風,部隊罔顧低階軍人之基本人權,以致每年數以百計的軍人,自軍中因故傷殘、死亡,無數受難者家庭及其家屬,承受最大的傷痛與損失,復因當年傷殘軍人傷後之撫卹給與微薄,無數軍中殘員因生活無以為繼,終日深鎖於家中不見天日,無力再回歸社會。中華民國傷殘軍人協會LOGO
     
    有鑑於傷殘軍人之基本人權,長期未獲政府應有之保障與尊重,無數傷殘軍人因自我適應能力不足,亟需已走出傷痛陰霾之同儕、患友,給予積極的鼓勵與輔導,一群熱心的軍中受難弟兄們,乃於民國八十四年十月一日發起組織協會。本會籌備之初因缺乏人力、經費及籌辦會務之經驗,所以先以聯誼會做為本會的組織型態,命名為「中華民國義務役傷殘官兵聯誼會」,踏出我們自助、互助的第一步,開始肩負起協助、輔導義務役傷殘軍人,重建心理與生活的工作。
     
    經過近兩年的奮鬥與努力,在會員及會務都有相當成就的情況下,聯誼會迅速成長,乃於民國八十六年一月廿六日正式成立協會,並向內政部登記立案為「中華民國義務役傷殘官兵協會」,成為一個全國性的殘障福利團體,專為義務役傷殘軍人們,提供傷後重建所需之服務,並祈每一位傷殘軍人,都能藉由本會的協助殘而不廢,再為社會貢獻一己之力。

    有鑒於兵役制度之變革,義務役軍人役期縮短及服役人數逐年減少,本會為提升現有的服務效能及社會責任,自民國108年起一併將兵役法架構下之志願役、義務役、替代役傷殘人員,納入本會之服務範疇,經本會108年3月30日第8屆第1次會員大會通過,今業巳依法報請內政部完成立案之程序,團體名稱更名為「中華民國傷殘軍人協會」,核准成立字號為「台內團字第1080020204號」,敬祈與本會業務相關之部會長官、立法委員及各界社會賢達,日後繼續惠予指導與協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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