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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謝南投縣民政處兵役科莊科長的告知,讓本會得知因公傷殘替代役男,贍養金遭受差別待遇案,經本會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馬委員文君陳情之後,馬委員立即受理,本案經馬委員及陳學聖等16位委員領銜提案,於106年12月已經完成初審,107年11月09日立法院會三讀通過《替代役實施條例》部分條文修正案,對於在服役期間因公成殘的替代役男,修法比照義務役士官兵,給與核發贍養金,落實保障嚴重傷殘退役的役男權益。
任何一項法案的通過皆須朝野兩黨黨團的配合,本協會一併感謝所有參與本法案立法之黨團及委員,讓沉冤多時的因公死亡及受傷之替代役男,得到公平的對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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